我和女兒共成長――記個案觀察記錄中的點滴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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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有幸,在女兒六個月時我倆共同參加了國家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十五”重點課題《0——3歲嬰幼兒早期關心和發(fā)展的研究》個案組的研究。在葉令儀老師與個案組組員的幫助下,我以母親與研究者的雙重身份開始了對女兒個案的觀察記錄與研究。從那時起,我成了一位幸運的研究者,女兒的個案將為我提供第一手的資料,而其中的觀察記錄與分析又可為自我管理和反思成長提供反饋;同時我成了一位幸福的母親,我將深切體驗女兒的成長,見到孩子成長的軌跡。現在,女兒已二十七個月了,回顧近兩年所經歷的一切,“共同成長”這四個字最能概括我的感受,在此先感謝葉老師及課題組給我這次參與研究的機會,我想“我會將它進行到底?!?

  在對女兒進行觀察記錄的過程中,得到以下體會:

  體會一:對觀察記錄的認識由模糊到清晰。

  在起初的觀察記錄中往往關注孩子新的發(fā)展,如新動作的發(fā)生與習得,隨意性比較強。在觀察記錄的過程中缺乏全面的觀察與分析,如事件發(fā)生環(huán)境、背景等。只是為了記錄而記錄,缺乏科學、嚴謹的態(tài)度。之后,在個案組活動的不斷學習與研究中,對觀察記錄的認識逐步清晰:

  其一,觀察記錄是一種有目的的行為。記錄可作為觀察與反饋之間的中間環(huán)節(jié),作為家長可以通過記錄看到孩子成長的軌跡;作為研究者可以通過記錄分析嬰幼兒在動作、語言、情感、社會性等各方面的不同發(fā)展特點以及采取何種有助于嬰幼兒發(fā)展的教育行為。觀察記錄的最重要的目的就在于促進嬰幼兒的發(fā)展。然而,當觀察記錄后不進行利用、分析、整理,并從中獲得有關的啟示,那么,先前的觀察記錄從研究的角度來講是無任何意義的。

  其二,觀察記錄是一種有豐富意義的行為。

  1、觀察記錄以書面或攝像等形式保留下來,比大腦記憶更具客觀性與真實性,不容易隨時間的推移而消退;

  2、在記錄的過程中,記錄者對觀察到的現象進行重新整理,有一個思考與重整的過程;

  3、觀察記錄中能引起對某個問題的關注,引發(fā)有價值的思考與研究;

  4、長期的觀察記錄不僅能促進記錄者的專業(yè)化水平,還能充分了解孩子的發(fā)展過程與不同特點等;

  5、有一定目的的長期觀察記錄能檢驗某些研究的問題;

  6、觀察記錄的資料能作為個案研究的檔案資料,對研究者與家長都有較高的價值。

  體會二:對觀察記錄的做法由零散到規(guī)范。

  在初期的觀察記錄中采用過眾多方法,書面記錄、照片記錄、攝像記錄 等,方法雖多但零散,缺乏規(guī)范性。通過與個案組專家的交流,大家的指導,逐步規(guī)范了做法,有重點地采用書面記錄為主,聲像記錄為輔的方法,突現目的性、過程性、遞近性、客觀性、有效性。

  其一,現場式的自然觀察記錄與情景觀察記錄。

  1、現場式的自然觀察記錄。在現場速記的過程中,對孩子在日常生活狀態(tài)下發(fā)生的語言、動作等進行記錄與分析。由于孩子在自然的狀態(tài)下,不受干擾與控制,所以得到的信息不僅真實,而且豐富。這樣的原始記錄應當是客觀的、具體的,重細節(jié)與過程,抓住孩子的神態(tài)、心情、語言、動作等,保留行為事件的本來順序與真實面貌,同時也為分析與研究提供線索與切入口。

  2、現場式的情景觀察記錄。在現場速記的過程中,注重生活情景性,觀察記錄孩子在特定情景中的行為表現等,對某方面特定的領域研究最為有效。情景觀察記錄中,在控制與改變某些條件時要保持情景的自然與真實性,記錄中切忌對孩子的動機、心理等做主觀的猜測。

  其二,回憶式的開放記錄。這種觀察記錄的采用往往有特殊的因素,如當與孩子在共同參與式的活動中,現場不允許即使記錄;有時孩子突發(fā)的事件現場沒有條件即使記錄;有的在觀察過程中現場沒有意識到,事后卻可能因為某種觸動回憶起來,認為特別有價值的。這樣由于一些特殊的因素,事后回憶性地進行開放的記錄與分析,也可大大豐富記錄的內容。

  但無論是何種觀察記錄都應考慮其背景與過程,并不是孤立的,可能有一  定的背景、影響因素、它是連續(xù)的等等。

  體會三:觀察記錄中遇到的問題日漸突現。

  問題一,觀察記錄的持久性與個人精力、體力無法保證之間的矛盾。

  問題二,觀察記錄的情感性(主觀性)與客觀性之間的矛盾(這對于既處  于母親又處于研究者雙重角色的我來講很難把握與處理);

  問題三,觀察記錄的質與量之間的矛盾(關鍵在于難以既保質又保量)。

  以上只是我在對女兒觀察記錄中的點滴體會。至于那些遇到的問題,我想,在以后個案研究組的活動中定會得到解決,正如童話故事《青蛙王子》中所講的那樣:公主在找到真正的王子之前定會吻許多的青蛙,讓我們也真誠地去關心孩子們,定會得到他們的回報!

  后附觀察記錄案例:

  2002.7.29(十五個月零十七天)

  糖糖手里拿著爸爸的手機擺弄。爸爸走進房間,發(fā)現手機正被女兒亂按,立即生氣了,說:“是誰給她的??。?!”“她自己拿的,”我說。“不要給她玩!說過多少次了,不能讓她玩手機!”爸爸說話的聲音又響,又兇。在一旁的糖糖瞪著眼睛朝爸爸看。爸爸走過去,一下子奪走了糖糖手中的手機。糖糖“哇哇” 叫了起來,但沒有哭。然后,她伸出雙手,沖著爸爸大叫:“拿、拿、拿?。?!”爸爸生氣地說:“不許玩!再亂拿爸爸的手機打屁股!”糖糖立即由坐站了起來,跺著雙腳(帶跳),雙手使勁亂甩,隨后大聲而生氣地說了一串自己的語言:“#¥*****—……%¥·¥%……*¥*”那大聲叫喊的神情與剛才爸爸訓她的一模一樣。

  大叫了一會兒,她走到我身邊,張開雙手要我抱,并說:“街街去?!?

  分析:

  糖糖的行為:近階段,糖糖的情感和行為發(fā)展進入了一個暫時的不平衡期,變得很不聽話。而且,近期突然間各方面獲得了許多新能力,隨著動作的發(fā)展活動的范圍也日漸廣泛,對新鮮的事物都要嘗試。她堅持自己要去做許多事情,但又表達不清或得不到成人的理解與支持而常發(fā)脾氣。這次與爸爸間的沖突就是由于玩手機得不到爸爸的支持并受到爸爸的訓斥而引起的。不過脾氣來的快,去的也快,只要稍轉移注意與引導,還是比較容易平息的??赡苓@種現象正是情感與行為循環(huán)性的表現。

  爸爸的行為:在處理糖糖玩手機的問題上,爸爸的態(tài)度過于粗暴、簡單,因為他畢竟沒有這方面的專業(yè)知識,只知一味阻止與訓斥。但在這種情況下我并沒有介入,因為當夫妻雙方在教育孩子的問題上發(fā)生矛盾時,當著孩子面的爭執(zhí)會造成許多不良的影響,而且在氣頭上的爸爸是根本不會聽我的關于孩子發(fā)展特點問題上的解釋的,反而會引起不必要的夫妻沖突。事后慢慢溝通才是最有效的。

  從另一個角度來講,讓孩子在這種自然的家庭環(huán)境中成長也是有必要的。可能在父女的沖突中,糖糖也會得到某種發(fā)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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